港府更新去年選舉指引 違港區國安法候選人不獲發還開支
政治
發布時間: 2021/04/20 22:23
原定去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因疫情押後。政府今日修訂指引,列明提出申索的候選人,若因涉非法選舉活動而觸犯港區國安法,將一律失去符合收取全部政府付款的資格。
至於候選人如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正被調查或起訴,總選舉事務主任亦不得向有關人士,支付任何款項,直至調查或法律程序終止。
選舉事務處回覆查詢時又補充,假如候選人獲政府付款但無權取得,是須立即歸還政府,任何未歸還款項,可作為拖欠政府的民事債項;當總選舉事務主任得悉,國家安全處已中止調查,或法庭裁定有關候選人無罪,便會在申索核實工作完成後,立即安排發放款項予候選人。不過,申索的核實工作進行中,目前未安排發還款項予任何候選人。
現時有47名民主派人士,因組織或參加民主派初選,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,當中多人都有參加去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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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宛彤